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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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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届“晋善晋美 诗画平顺”风光摄影大赛征稿补充通知
来源:长治市摄影家协会          发布时间:2013-07-12 16:42:20

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
    首届“晋善晋美,诗画平顺”风光摄影大赛现已进入征稿最后阶段。经大赛组委会广泛征求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意见和建议,对原大赛征稿细则做个别调整(除调整后的细则外,其它征稿细则不变)。敬请全国各地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关注并按照调整后的参赛细则踊跃投稿参赛。为确保参赛作者信息和参赛作品的保密性,大赛组委会决定对投稿细则作以下补充说明。
    一、参赛作品以专题、组照投稿,须在参赛作品中注明专题和组照的幅数,并编排序号。
    二、投稿作品均为12寸冲洗照片,照片规格长30.5cm,宽20.3cm(含白边),最窄白边宽度为2cm,照片要美观大方。每幅作品均需注明作品标题和作者姓名以及本次大赛LOGO。(参考附件)
    三、作者须在平顺县政府门户网站摄影家协会摄影大赛专区,下载个人信息表(链接地址http://www.zgps.gov.cn/pssyj/dszq/6.html),并将填写的个人真实信息以及作品邮寄至组委会。
    四、经专家初审,作品入选后,作者收到通知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胶片拍摄者请提供扫描件)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投稿地址:平顺县摄影家协会(兴华西街环保局办公楼一楼)
    邮编:047400            联系电话:0355—8929885

    联系人:魏  巍 13935529190   张李阳 1513552599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竖版参考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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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版参考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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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横版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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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竖版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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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首届“晋善晋美·诗画平顺”风光摄影大赛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长治市人民政府  山西省旅游局
    支持单位: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中国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平顺县人民政府
山西煤销集团长治分公司

    二、征集范围
    1、反映我县2个国家AAAA级景区和24个县级风景名胜区自然景观资源的摄影作品;
    2、反映我县域内大美自然风光的摄影作品。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大赛顺利进行,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中国摄影家协会、平顺县人民政府、山西煤销集团长治分公司等有关单位组成活动组委会。

    主 任:吴小华(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
    方志有(山西煤销集团长治分公司执行董事)
    副主任:李玉忠(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府副县长)
牛志川(县政府副县长)
章泽锋(县政府副县长)
杜善堂(山西煤销集团长治分公司副经理)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主 任:牛志川(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李仲勋(县摄影家协会主席)
    成 员:王春良(县新闻中心副主任、县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黄慧勇(县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县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魏  巍(县新闻中心科员、县摄影家协会副主席、秘书长)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平顺县环保局办公楼一楼
    联系电话:0355—8929885  
    联系人:李仲勋15935542388    魏巍13834291865
牛海燕13008063888(长治市摄影家协会)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编:047400

    四、活动安排
    1、征集作品阶段: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1日截稿;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htttp://fjms.sxjs.gov.cn)、平顺县摄影家协会网等媒体以征稿启事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征集作品。
    2、作品展示阶段:组委会办公室对投稿作品初步审核后,将符合要求的作品放置于平顺县摄影家协会网进行展示。
    3、专家评审阶段: 2013年8月中旬,由大赛组委会和中国摄影家协会邀请国内知名摄影家(7—9人)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入选作品评审。
    4、公示阶段:评选结果将于2013年8月20日—8月30日在平顺县摄影家协会网上公示10天。
    5、作品展览及颁奖:2013年9月1日在平顺县文化广场举办摄影大赛颁奖仪式,由国家、省、市领导及专家现场颁奖,同时举办入选获奖摄影作品展。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展从参展作品中入选120幅佳作,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一等奖5幅: 稿酬各 5万元;
    二等奖10幅:稿酬各 3万元;
    三等奖20幅;稿酬各 1万元;

    入选作品收录画册并颁发证书和纪念品;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得者颁发证书及奖杯。

 

 

编辑:赵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