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晋善晋美·诗画平顺”
来源:长治市摄影家协会 发布时间:2013-07-19 10:45:22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长治市人民政府 山西省旅游局
支持单位: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中国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平顺县人民政府
山西煤销集团长治分公司
二、征集范围
1、反映我县3个省级和23个县级风景名胜区自然景观资源的摄影作品;
2、反映我县景区大美自然风光的摄影作品。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大赛顺利进行,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中国摄影家协会、平顺县人民政府、山西煤销集团长治分公司等有关单位组成活动组委会。
主 任:吴小华(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
方志有(山西煤销集团长治分公司执行董事)
副主任:李玉忠(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府副县长)
牛志川(县政府副县长)
章泽锋(县政府副县长)
杜善堂(山西煤销集团长治分公司副经理)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主 任:牛志川(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李仲勋(县摄影家协会主席)
成 员:王春良(县新闻中心副主任、县摄影家协 会副主席)
黄慧勇(县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县摄影家 协会副主席)
魏 巍(县新闻中心科员、县摄影家协会 副主席、秘书长)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平顺县环保局办公楼一楼
联系电话:0355—8929885
联系人:魏 巍 13935529190 张李阳 1513552599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编:047400
四、活动安排
1、征集作品阶段: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1日截稿;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htttp://fjms.sxjs.gov.cn)、平顺县政府门户网站摄影家协会网(http://www.zgps.gov.cn/)等媒体以征稿启事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征集作品。
2、作品展示阶段:组委会办公室对投稿作品初步审核后,将符合要求的作品放置于平顺县政府门户网站摄影家协会摄影大赛专区进行展示。
3、专家评审阶段:专家评审组2013年8月中旬由大会组委会和中国摄影家协会邀请国内知名摄影家(7—9人)组成,对入选作品评审。
4、公示阶段:评选结果将于2013年8月20日—8月30日在平顺县摄影家协会网上公示10天。
5、作品展览及颁奖:2013年9月在平顺县文化广场举办摄影大赛颁奖活动,由国家、省、市领导及专家现场颁奖,同时举办入选获奖摄影作品展。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展从参展作品中共评选出120幅佳作,其中:
一等奖5幅: 稿酬各 5万元;
二等奖10幅:稿酬各 3万元;
三等奖20幅;稿酬各 1万元;
入选作品收录画册并颁发证书;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得者颁发证书及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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