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凡介绍客户并最终成交的(以所介绍客户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为准),给予推介者每套2000元的现金奖励。
执行时间
2015年5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优惠政策
凡介绍客户并最终成交的(以所介绍客户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为准),给予推介者每套2000元的现金奖励,(介绍方凭借财务开取的2000元现金奖励凭证,在成交客户交清全款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持现金奖励凭证到售楼部财务办公室领取,此项优惠政策自5月1日执行)。
活动细则
1、到访客户界定原则:凡在活动期间到访紫金领秀售楼部的客户均被视为到访客户,享受“客带客优惠政策”。
2、新客户界定原则:
A、到访客户推荐新客户购买本项目住宅,须在新客户第一次到访售楼处时陪同到场并办理登记手续方可生效;如介绍人不能到场,需联系相应置业顾问提前说明情况并在新客户到访登记时由销售经理确认生效,到访客户需在该新客户成交之前到售楼处进行补充登记;
B、新客户首次到访需表明“客带客”身份,之前已在售楼处进行了登记则不能确认客带客关系成立。
C、2015年5月1日前除成交客户,所有到访客户均视为新客户,在告知其政策后,再次到访表明“客带客”身份,得到确认,均可享受“客带客销售政策”。
3、公司员工购房客户不享受此销售政策。
办理流程
1、到访客户带领新客户到现场售楼处找置业顾问进行客带客登记;
2、销售经理确认新客户是否为第一次到访,确认无误后置业顾问填写《客带客活动奖励登记表》客户信息栏,到访客户与新客户签字,置业顾问及销售经理签字确认,如新客户成交,由财务人员审核确认;
3、《客带客活动奖励登记表》在到访客户带新客户信息登记完成后,公司财务部留一份备查,客带客登记工作完成;
4、新客户成功购房并签约,置业顾问调出原《客带客活动奖励登记表》进行有效信息栏的登记,并由销售经理签字确认,置业顾问提交销售合同资料的同时须附上签字确认的《客带客活动奖励登记表》,并复印一份给财务人员备案;
5、被介绍人合同签署完成后,公司财务部留存的《客带客活动奖励登记表》随销售合同一并存档,财务部处留存的《客带客活动奖励登记表》作为办理2000元现金的依据;
咨询电话:400-700-1234 转 116050
报名地点:长治太行南路30号紫金领秀小区售楼中心(泰舸汽贸东大门路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