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获得全国园林城市之后,长治市再次向全国卫生城市发起冲刺。2006年5月20日,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组的9位专家,一致通过对长治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考核鉴定意见,并报请全国爱卫会命名其为国家卫生城市。这是山西首家获得通过的城市。
近年来,长治市以打造最佳人居环境为目标,全力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管理水平和文明水准。经过几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城市的环境卫生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各项指标已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市区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8.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3.58%、40.9%、10.05平方米,全年API指数小于100的天数为265天,占全年365天的72.6%,各项指标名列全省第一,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的十个基本条件已经具备。 据悉,目前我省仅有的两家国家卫生县城均在长治市。
2006年05月20日,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组的9位专家,一致通过对长治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考核鉴定意见,同意报请全国爱卫会命名该市为国家卫生城市。
2006年7月,长治市被正式授予“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国家卫生城市:是由全国爱卫办考核组验收鉴定,而评选出的卫生优秀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