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长治县再次荣获“全国文明县城”称号。
自2011年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全国文明县城”以来,长治县县委、县政府始终秉承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逗号、没有句号,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理念,一如既往、坚持不懈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持之以恒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着力构建生态宜居之城、现代文明之城、文化活力之城、和谐幸福之城,全县人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走出了一条文明创建的特色之路。
丰富创建活动,打造和谐幸福之城。以星级文明户创建为抓手,树造遵德守礼的社会环境;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以县城管理为重点,营造诚信优良的生活环境。加强县城建设,创建生态宜居之城。科学规划了“一轴两区”城镇空间布局,大手笔融入“1+6”上党城镇群;在生态家园建设中,以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深入开展了以“街巷硬化、村庄绿化、庭院美化、街道亮化”和“改水、改厨、改厕、改圈”为主要内容的“四化四改”村容村貌整治活动;在生态综合治理中,着重抓好了以城际快速通道、陶清河流域为轴线的田园城市带、生态经济带建设,使上党古邑新城凸显山水灵气。加快文化发展,打造文化活力之城。长治县先后被评为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国家级卫生县城、并列入全国低碳国土试验区。(李建义 牛晓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