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沁县制定出台了 《关于对重点项目行政审批进行集中办理的实施意见》。
《意见》规定,每月第二周,县发改局、住建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四个项目审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审批人员要到县政务大厅进行集中办公,对重点项目实行集中审批,让重点项目享受“一站式”服务。期间,县问责办将不定时到政务大厅进行督查,查看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岗情况,服务情况,并对服务台账进行检查。周末,四部门要将本周办理事项及办理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向县问责办进行汇报。县问责办根据各单位办理情况和平时督查情况及时下发通报,并在县电视台播放,以此促进各审批单位服务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截至目前,县以上99个重点项目全部办结立项、土地、规划、环评四项审批手续的有83个。(张建军 宋胜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