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诉讼效率和刑事案件质量,武乡县公、检、法自5月中旬开始实行纸质案件材料与电子卷宗同时移送制度,效果良好。之前,公安机关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要留存案件的扫描或者复印卷宗,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接收案件后会将卷宗扫描后制成电子版,法院受理案件后也要重复扫描制作电子卷宗程序。新制度实行后,公安侦查机关购置了先进的扫描设备,将案件材料一式三份制作成电子书,自己留存一份备查,另两份随案件材料移送。这样,不仅减少了重复劳动,而且增强了公检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程序意识,使有限的司法资源集中于案件的办理,从而提高了诉讼效率。 (王雪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