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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被认定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时间:2015-03-08 09:43:54 来源:长治日报 编辑:田舒 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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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从市农委获悉,我市入选农业部最近公布的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名单,被认定为“山西省长治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示范区域为:郊区、潞城市、长治县、长子县、屯留县、襄垣县6个县市区,示范主题为:将长治市打造成全国优质玉米产业示范区和北方地区设施蔬菜产业样板区。这标志着我市农业发展将进入一个上规模、上层次、上水平的全新阶段。

  我市发展农业的条件和优势得天独厚,市委、市政府始终将“三农”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强化政策扶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全市农业农村发展持续保持平稳发展良好势头。2013年,我市提出“打造全国一流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集聚区,走绿色、特色、高效现代农业发展之路”;2014年,我市出台《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意见》、《长治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等,大力实施建设10大特色种养殖加工品牌基地、重点培育壮大10大旗舰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双十工程”战略,并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截至2013年年底,上述示范区域实现农业增加值36.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708元,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812元、全省3554元、全市1589元;粮食、肉蛋奶、设施蔬菜总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均创新高;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乡镇或区域性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户参加农民合作社比重、“三品”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均达到较高水平,初步形成现代农业雏形。

  市农委负责人表示,被认定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是对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肯定,为我市现代农业快速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必将为我市全面落实 “六大发展”、务实推进“五五战略”、率先全面小康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基础。下一步,我市将以申报创建为契机,以示范建设为标准,以改革引领示范区建设,一是大力实施优质玉米高产创建工程、百万亩无公害蔬菜建设工程和蔬菜标准园创建工程、万亩食用菌基地建设工程、旗舰型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和科技示范工程“五大工程”;二是积极推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产销衔接新模式建设 “三大改革”,坚持规划引领、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促进示范区主导产业率先实现现代化,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排头兵”和农业改革的“试验田”,为魅力长治再添一张闪亮的名片。(雷晓虹)

  延伸阅读: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对实现现代农业发展在点上突围,进而带动面上整体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示范区是以现代产业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新型农民为主体,以现代科学技术和物质装备为支撑,采用现代经营管理方式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域。具有产业布局合理、组织方式先进、资源利用高效、供给保障安全、综合效益显著等特征,并可得到国家专项资金扶持,有力提高区域内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和集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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