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在推进民族法制工作中勇于创新,不断调整民族工作与法制宣传的最佳结合点。从2003年起,该局每年10月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并确定“10月10日”为每年的法制“宣传日”。今年已是该市的第10个法制宣传月。
每年宣传日前后,长治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都在当地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发表讲话,并走上街头与各民族干部群众共同宣传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
为配合做好民族政策法规宣传,长治市民宗局还组织开展了金秋民族文化艺术节、民族征文比赛、“我爱我家”清真厨艺大赛、民族知识竞赛、登山比赛等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了民族政策法规“三进”活动。
在“进学校”方面,长治市委党校每期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该局邀请民族政策和法律专家授课,请他们讲解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同时,在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共同学习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
在“进社区”方面,长治市县区两级民宗部门无论在民族社区,还是在非民族社区,坚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普法宣讲活动,将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传入千家万户。
在“进场所”方面,长治市各清真寺进一步拓展普法宣传领域,把科学、文卫、体育纳入到法制宣传的“五进”制度中,各清真寺都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做成展板挂上了墙,并且成为广大穆斯林群众到清真寺过宗教生活时的“必修课”。
2012年年初,长治市民宗局成立了民族法制智囊团,充分发挥其团队在社会工作中的作用。智囊团聘请2名少数民族法官和律师为首席法律顾问,成员均为市、县(区)政协委员中的少数民族代表人士。
随着长治市城市改造的深入推进,土地纠纷日益增多,其中回族墓地矛盾日渐突出。长治市民宗局坚持“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风俗习惯与兼顾社会整体利益”为原则,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市政府投资240多万元,征地30余亩,修建了东山回族公墓,基本满足了回族群众对墓地的需求。与此同时,长治市民宗局因势利导,积极引导和鼓励少数民族群众自愿“迁墓”;充分发挥智囊团中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作用,协调政府部门依法解决墓地纠纷。如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回族法官程琼,长治市政协委员、国有土地资源局地籍科回族人士马肖军,都在解决回族群众涉及土地问题时,充分利用回族代表人士的身份从中协调,秉公执法,依法处理了多起土地纠纷,受到长治市各界的好评。(杨晓伟 解全东 陈登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