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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和依法治市水平进一步提升
时间:2012-05-23 14:46:59 来源:长治日报 编辑:田舒 关键字:五年 回眸

  2007年以来,长治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深化依法治市工作,各级政府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市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市转型跨越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1年,长治市被中宣部、司法部表彰为“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
  “五五普法”,一年一个新台阶。2006年,长治市在全省率先提出要建设法治长治,并确立为“五五”普法工作目标;2007年,编制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手册》,出台了法治城市、法治县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制定了 《“法治长治”建设实施纲要》,2011年被中宣部、司法部表彰为“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五年来,全市3507个行政村(社区)全部开展了“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机关、单位、学校和企业,争创 “依法治理示范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理示范校”蔚然成风。目前,全市成功创建了5个“全国民主法治村”,55个省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210个市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1154个县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
  加强基层民主自治管理。在全市大力开展的“普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中,市司法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司法、行政执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标准》、《依法治乡、镇(办事处)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和《依法治村(社区)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标准》,使基层创建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迈进,建立起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的依法治理网络,实现了全市各项工作法治化。并在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长治,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上狠下工夫,全面落实《法治长治建设实施纲要》,加快法治长治建设步伐。
  同时,注重培育基层法治创建典型,建立起法治创建联动机制,完善法治创建考评体系;着力解决民生问题,不断加强基层民主自治管理,加强综治、信访、维稳的基层基础工作;对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依法治理,围绕转型跨越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国土资源、煤炭资源整合、建筑领域、公益性建设、信访接待、旅游开发等重点领域的督察力度,深入开展行业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
  普治并举,保障和促进转型跨越发展。全市各级各部门把广泛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作为依法治市的基础工程来抓,通过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推进法治进程,共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入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的“法律六进”活动,并在普法载体、方式上,注重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丰富多彩,选择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尽量让群众在生活圈子里就能接触到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坚定了建设“法治长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市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武严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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