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 《关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