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长治网”,搜索微信公众帐号czlook2011 用户名 密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版 > 新闻专题 > 向污染宣战
铁腕治污 铁规治污
时间:2014-03-17 10:25:49 来源:长治日报 编辑:韩焰 关键字:
分享到:0

  为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全市环境质量,着力建设蓝天碧水的美丽长治,为“五五”战略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制定了十二条环境保护新举措。

  1.市环保局将主城区锅炉烟尘达标排放合格证、餐饮业燃料改造及油烟达标排放合格证的核发权下放城区、郊区和高新区,将环评、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和排污许可证审批事项等下放各县市区和高新区;

  2.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市级统一调配机制,将总量指标优先用于重点建设项目、战略新型产业等;

  3.建立环保与公检法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4.加大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投入,在主城区原有5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基础上,新建郊区故县、屯留县李高乡、长子县宋村乡、长治县苏店镇、壶关县集店乡、潞城市翟店镇6个市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

  5.加强市县两级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建设;

  6.对主城区范围内的搅拌站、储煤场、小铸铁等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对规定时限内未搬迁的企业,实施强制搬迁;

  7.对主城区燃煤锅炉实施分类改造,一是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实行集中供热改造,二是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实行冲激水浴除尘改造,三是常年使用的实行清洁燃料改造,对主城区餐饮单位实施清洁燃料、油烟净化设施和管道设施改造,在改造任务完成后,根据工程量的大小,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8.从3月10日至6月30日,开展工业烟尘治理达标排放、主城区餐饮业油烟治理等十大攻坚战,严厉打击各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雾霾等重污染天气发生,进一步改善和提升主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9.设立市级污染减排奖励资金,采取以奖促治方式用于总量减排项目。待项目验收后予以补助,原则上总投资100~500万元的项目补助15万元、500~1000万元的补助25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补助50万元;

  10.由各县市区和高新区向重大污染源和环境突出问题的企业派驻环境监管员,建立驻厂环境监管制度;

  11.以企业环保违法违规行为为依据,建立环保“黑名单”制度,作为企业信用综合评价、财政资金项目申请、招标投标、银行贷款及证券融资等的否决指标;

  12.对社会公众发现的环保违法超标排放行为实行有奖举报。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0~500元的奖励;举报重大违法排污行为,可能形成Ⅲ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经核查属实给予举报人1000~5000元的奖励,在全社会形成环境保护群防群治的新格局。

带您登临太行之巅,触摸上党天脊,感受长治魅力!
网址:www.czlook.com 晋ICP备:10006824 版权所有:长治市新闻中心 长治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长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