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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旅游系统全面学习《旅游法》
时间:2013-10-08 10:10:59 来源:《上党晚报》 编辑:路璐 关键字:旅游法

  今年10月1日,我国首部《旅游法》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做好《旅游法》的宣传贯彻,近日,全市旅游系统贯彻实施《旅游法》培训会在财苑大厦召开。市县两级旅游主管部门、各旅游院校及全市所有旅游企业近300人参加了培训。
  据悉,《旅游法》对多年来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规范,内容涉及“零负团费”、强迫购物、参加自费项目、导游无薪酬收回扣;景区门票随意涨价、旅游开发对资源环境造成破坏、旅游旺季部分景区人满为患;旅游者“投诉无门”,旅游途中的不文明行为等方面。《旅游法》的出台,为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权益、规范旅游市场提供了法律保障,将在全社会营造文明旅游、健康旅游的良好氛围。
  通过此次培训,将进一步增强我市旅游行业严格执法、自觉守法的法律意识,同时也为《旅游法》在我市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基础。

(李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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